3月16日下午,学校在南校区正德楼1112会议室召开职业培训项目制管理规定征求意见座谈会。副校长刘育红出席并主持会议,全校二级教学院部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继续教育学院、校工会、财务处、两仪所、附校、创新创业指导学院等单位领导参加了会议。
会上,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赵敬德首先对《芜湖职业技术学院职业培训项目制管理规定》进行了逐条解读。院长荣世雄就此项规定出台的重要意义、起草过程、起草思路与关键条款简明扼要地进行了说明。他强调,出台项目制管理规定是为了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指导思想,落实好《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教育部等十四部门关于《职业院校全面开展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创业行动计划》《安徽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和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的法定职责,是为了实现学校发展目标,服务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增强学校社会服务能力的一项重要举措;作为职能部门,继续教育学院起草前对上级政策进行反复研究,并到职业教育发展好的兄弟院校进行了调研取经,起草过程中广泛地征求了各方意见,斟词酌句,多次修改,征求意见稿是集思广益、民主决策的成果,是上下同心、共谋发展的结晶;希望与会领导畅所欲言,言无所忌地予以批评指正,以更好地达到出台此项规定的目的。
与会领导一一发言,一致认为,出台这次规定是在学校发展的关键时期的重大改革与创新,它所建立的适应培训工作需要的社会化工作机制与激励机制,有利于学校完成“双高”建设的重要任务,有利于实现省、市政府人大工作报告中为我校明确的重大发展目标,确有必要,非常及时。大家对征求意见稿予以了很高的评价,并畅所欲言,就关键条款进行表态。
刘育红最后对会议进行了总结。她指出,出台这项规定的意义极其重大,大家的发言立足政治站位和理解政策水平高,发展大局意识和谋划工作能力强,对征求意见稿的建言献策是学校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为学校制定更加全面规范、科学可行的管理规定贡献了智慧,凝聚了共识。她要求继续教育学院充分吸收此次座谈会好的建议进行修改,按照民主决策的机制与程序,再继续征求教代会执委会等有关方面的意见与建议,继续修改完善,精雕细琢打磨,为高职院校社会服务工作的开展提供一个高质量、高水平的范本。(文/吴云云 图/何凌 审/荣世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