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二学历学生:
为进一步严肃自考考试纪律,提高广大学生的诚信意识,促进考风和学风建设,根据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自考学习服务中心决定开展诚信教育主题教育,学习内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5至17条)、《教育法》(第79条、第80条)、《刑法修正案(九)》(第25条或刑法第284条有关考试作弊罪的内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请各位学生积极自主学习。
学习内容详见附件。
继续教育学院
2020年10月12日